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,规范建筑垃圾清运、处置行为,我县城市管理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,采取定点检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方式,常态化开展执法行动,加大重点地区、重点路段、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,对违法违规清运处置建筑垃圾“零容忍”。2024年5月19日,该局执法人员在巡查醒侬大道人才公寓路段时发现,一三轮车司机在人民医院旁空地处随意倾倒水泥块等建筑垃圾。执法人员立即下达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,并及时清理倾倒的建筑垃圾。5月20日,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立案调查。
经查,当事人对如何规范处理建筑垃圾意识模糊,因此将自家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至人民医院旁一处空地。该行为违反了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(¥200.00)的行政处罚。
法律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。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,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告,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。
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有哪些危害?
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降低空气质量、破坏土壤质量,而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,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。建筑垃圾如果随地乱堆,会对居民生活产生许多危害: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,垃圾堆放点也随之增加,由于管理的不规范,从而占用了大量的土地,改变土壤的组成和理化性质,破坏土壤的结构,降低土壤的肥力。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,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,散发出大量的腥臭味,垃圾中的细菌、粉尘及白色垃圾随风飘散,从而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。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,由于雨水的冲刷,产生大量的渗滤液,渗滤液含有大量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,水质成分很复杂,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都造成严重污染。城市建筑垃圾往往堆放杂乱无章,如不能及时清理及转移,将会占用大量的空间,与城市整体形象极不协调。
下一步,县城管局将继续严厉打击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,发挥联合执法机制效能,以“零容忍、重遏制、强高压、常震慑”的高压态势,让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无处遁形。在此提醒居民群众,随意丢弃和堆放建筑垃圾属于违法行为,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干净、整洁的城市环境。如有少量建筑垃圾,倾倒至消防大队垃圾中转站;大量建筑垃圾,倾倒至艾源村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。
编辑:郭苏敏 转载声明:本文转载自「南丰发布」,搜索「nffbwx」即可关注,[阅读原文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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