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安康C区公租房配租合同签订期限届满的通告
根据《南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》及2026年7月3日发布的《安康C区公租房入住签约办理通知》相关规定,为规范公租房配租管理工作,安康C区保障性住房配租合同签订及入住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,已取得本次公租房配租资格的家庭,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租赁合同签订、入住登记等全部手续。现就我县安康C区公租房配租合同签订期限届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延期办理相关规定。因重大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办理签约及入住手续的配租家庭,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向所属辖区居委会或南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交延期申请,逾期未申请的,视为自动放弃延期资格。
二、逾期未办理的处置方式。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配租合同签订,且未按要求申请延期的家庭,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租房配租资格,本次配租结果作废。同时,自本次摇号之日(2024年12月30日)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县保障性住房,相关处置结果不再另行单独告知。
特此通告。
南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
2026年9月14日
来源: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