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
执行悬赏公告
(2025)赣1023执137号
因被执行人李付长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(2024)赣1023民初64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,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,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,经申请执行人申请,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之规定,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:
凡提供被执行人李付长有效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行踪(未被法院掌握),法院依据该线索、行踪执行到相应款项的,对提供线索人按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%给予奖励。
注: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,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;联名举报的,由联名方共同获得,自行分配。
悬赏期限:2025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。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。
举报电话: 13870472175(刘法官)
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
信息来源:南丰县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