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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丰一男子诈骗500多万,获刑十二年!
2022年05月05日 23:02   浏览:8607   来源:初色南丰

你知道哪些人

容易被诈骗分子利用吗?

01
爱贪小便宜、虚荣好胜的心理

02
思想单纯、轻信、缺乏责任感

03
有求于人贪求美色好逸恶劳、想入非非

04
不作分析的同情、怜悯心理

05
易受暗示、易受诱惑的性格特征

等等……

接下来案例中的

被害人属于哪一类型呢?

×



被害人汤某和张某手头有点闲钱想做投资,于是四处打听什么赚钱。偶然得知采砂是暴利,就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犯罪嫌疑人符某某,符某某对汤、张二人谎称自己在南丰县和广昌县都有采砂点,可以让二人入伙采砂,还能帮其办理采砂许可证,汤某和张某对符某某将信将疑。

为消除两人的疑虑,符某某通过制作虚假的采砂许可证、收款收据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及印章骗取汤某和张某的信任。之后以需要收取保证金、场地租金、采砂器材等为由,从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间多次从张某和汤某处骗取500多万元。

南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符某某提起公诉后,南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符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,并责令符某某继续退赔。符某某不服提出上诉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。
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【诈骗罪】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
检察官提醒

骗术多样,我们往往防不胜防。但是通过对大多数案例分析我们得知,被骗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调查、贪小便宜还急功近利,所以,守住钱袋子还要从源头上调查、不盲目追求高回报和收益。


END

审核:李文军 丁令生

文字:危花

转载声明:本文转载自「南丰县人民检察院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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