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8日中午,包某正在其经营的电子商务店内忙着,突然两名派出所民警来到店内,告诉他昨天被盗的钱追回来了,并且把290元现金交到包某手中,包某感激地说,我今天早上才报案,这么快就破了案,感谢你们为我挽回了损失,我确实没想到,200多元钱的小案你们也如此认真办理。 1月28日早上,南丰县公安局桑田派出所接包某报案称:其放在店内的290元现金被偷了。接警后,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,通过对案发现场勘察,走访周边群众,最终锁定作案嫌疑人,是一名年近花甲的老翁!民警依法将李某(化名)传唤至桑田派出所。经询问,李某(化名)承认其于1月27日从店铺的后门进入了店内,趁店内老板不在时在该店的柜台内盗窃了290元人民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之规定,南丰警方依法对李某(化名)行政拘留,并将其盗窃所得赃款返还受害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