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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嫣然一笑
    发表于: 2020-6-29 16:31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
    本帖最后由 嫣然一笑 于 2020-6-29 16:34 编辑

    微信截图_20200629162034.png

    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、经济带来的冲击和影响,提高人民群众的就业率,推动复工复市。我县决定在城区部分街区划定临时占道摊点、摊区和流动商贩经营点。

    一、设置地段和时间
       夏季瓜果临时占道点开放时间暂定为:2020年6月15日—10月31日,其他临时占道点时间暂定为2020年6月15日—12月31日。
    (一)、夏季自产自销瓜果摊位(07:00—22:00
    1、交通路黄庆仁药店至老人民银行路段人行道。2、交通北路凯仁宾馆门口树底下。3、交通北路汽车站对面。4、交通北路傩乡大桥下。5、西门农贸市场。6、学府路千禧菜市场至世纪星幼儿园路段两侧人行道。7、宏恒商业街。8、南广路美食街路口对面。9、南广路与子固南路交叉路口至桔蜜市场路段两侧人行道。10、桔贸路。11、新建西路老法院对面路口。12、琴城路新世纪超市门口人行道。13、南丰大桥头河东段两侧、河西段靠垃圾中转站一侧。14、桔都大道第四盏灯路两侧人行道。
    (二)夜间摊点。(18:00--22:00
    1、国安夜市街。2、西门农贸市场。3、桔苑北路老虎窟围墙内。4、盱江北大道盱江花园段人行道。(三)夜间儿童娱乐。(18:00--21:30)

    1、中兴广场。

    2、盱江公园。

    3、醒侬公园。

    二、经营要求

    为保障民生和城市管理工作和谐有序发展。摊贩经营者要服从管理、主动配合不得提前出摊、延时撤摊。从事食品销售的摊主必须采取有效的地面污染防治措施,必须在城管部门统一规划、不占用盲道、消防通道、不扰民、不影响交通、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,在指定时间指定区域有序摆放。

    (一)经营须知

    1. 不得擅自扩大摊位面积和摊位数量经营。

    2.  在规定的区域和和范围内经营,禁止搭建摊棚、遮阳伞。

    3. 产生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户负责清扫,随时保持摊前地面干净整洁。

    4. 不得损坏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,不准堵塞交通和超过规定时间经营。

    5. 不得经营露天烧烤、活禽、生肉、海鲜、鱼类的销售。

    (二)申请须知
    1. 申请时间:2020623--630日。

    2.提供资料: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从事食品行业的应提供健康证明原件。

    3.申请地点:南丰县城管大队(傩乡大道县武装部旁)

    4.咨询电话:0794-3202081





    对于摆地摊这件事你怎么看?如果是你你准备做点什么生意?来给我们留言吧!




    来源:县城市管理局
    编辑:刘梦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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