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加强南丰县教师队伍建设,根据《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丰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(2016—2020年)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丰府办字[2016]143号)文件精神,2019年暑期,我县将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科结构需求,按照相关条件开展南丰籍异地教师回乡任教工作。县教体局定于5月5日—5月24日进行摸底登记,南丰籍在外县(区)任教满五年以上(含5年)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,有意愿申请调回南丰任教的,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县教体局登记,逾期不予受理。
1.本人申请报告;
2.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本人非南丰籍但配偶为南丰籍的,须提供结婚证、配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
3.本人学历证、教师资格证、职称证、县级及以上荣誉证书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4.任教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、任教满5年(含5年)及同意调出证明。
咨询地址:南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(局五楼)。
咨询电话:0794-3318103。
特此通告
南丰县教育体育局
2019年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