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梦似幻 发表于 2016-2-25 14:15:11

南丰县林业局放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燕隼

  近日,南丰县城建局干部陈小青在路边捡获一只野生鸟,并及时将它送交县林业局。经野保站工作人员鉴别,它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燕隼,并经仔细查看,确认燕隼完全健康后在该县琴城镇放生,让它重返大自然。
  据了解,燕隼,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 体形比猎隼、游隼等都小,为小型猛禽,上体深蓝褐色,下体白色,具暗色条纹,腿羽淡红色,分布遍及全国各地,栖息于接近林地的开阔原野,捕食小鸟和大型昆虫。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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