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市民朋友:
目前,我市使用的新冠疫苗以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为主,按要求需要接种两剂次,才能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,提高个体对病毒的抵抗力,提升全人群对病毒的抵抗力,建立群体免疫屏障。现就全面开展第二剂次新冠疫苗接种服务提示如下:
一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,7月1日后,我市将集中安排新一轮人群第一剂次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,暂停本轮次人群接种工作。为顺利开展下一阶段的疫苗接种工作,请您务必在6月27日前完成第二剂次的疫苗接种。
二、近日,第二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即将迎来人流高峰,为尽量错峰接种,请您实时关注各疫苗接种点接种信息,在接种新冠疫苗第一剂次间隔时间满21天后的三天内,及时完成新冠疫苗第二剂次接种。
三、如您接到接种新冠疫苗第二剂次短信或电话通知,请按照通知安排,有序完成疫苗接种。
四、省外多地已发布通告,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,查验新冠疫苗接种标识,已接种疫苗人员可以自由流动,未接种人员须严格落实各项防护要求,方可自由流动。我省个人接种信息可在健康码上显示,为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全程信息实现互联互通,请您尽快完成新冠疫苗第二剂次接种。
抚州市疾控中心
2021年6月18日